时间:2008-11-21 23:54:45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赵蕾
-受命于这样一个时代,民意对司法的不满,足以淹没他对基本理念的反复倡导,足以掩盖他行动的光芒。
2007年,肖扬完成了他任内最后一件大事,三个月后,这位主政中国十年法院工作的大法官将卸下院长一职,走出北京东郊民巷最高法院的院门。他会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没有人知道。
那15年与法律无关的日子,成为肖扬人生最大的遗憾。他说,这个国家的遗憾,在于法治中断了很久;而他个人的遗憾在于,学了法律却很长时间没有干与法律有关的事。
1998年,肖扬开启最高法院院长之责,60岁的他,更加只争朝夕。
一位法律学者说,肖扬带给中国司法的价值以及伴随的争议,也将交由历史去检验。“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感谢他。假以时日,五年,十年后,中国人都会感谢他。”
肖扬入主最高法的前五年,曾被认为“政治上幼稚”。
不幸的是,他的改革似也未能获得多数基层法官的理解。
统一司法考试让很多人进不了法院,特别是在中西部,法官后继乏人,令人心忧。最高法院推行法官职业化,学习、培训太多,很多法官应付不来。
法官津贴在2007年姗姗来迟,一位高级法院厅长说,看着拿到手的230块钱,哭笑不得。
下调诉讼费。肖扬解释说,想让有理无钱的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法院诉讼费的锐减,令偏远地区基层法院的运转都成问题。
当司法部长时,肖扬就以“交”出名。他主张司法部将律师交出去,让律师走向市场,一度引起地方司法厅局的不满。有人说,他还想把公证、劳教也交出去,身边人说他傻。
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反贪局,并倡导立一部反贪法。有人评论说,反贪局的成立,是向世界公开承认,中国是有贪污腐败。
从最高检察院到司法部,再到最高法院,肖扬干了很多事,却鲜有让他所在系统内的人们直接受益。
肖超越部门本位主义的改革思想,让法院系统扩权,特别是经济权力的希望落空。
一位知名时事评论员听过肖的演讲。他说精彩程度不亚于法学家,说理充分而且充满激情。在最高法院的内部讲话,肖扬也以其开明和大胆让很多法官击节叫好。
1998年底,中国法院全面实行审判公开。这是肖上台后做的一件大事。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曾说过,“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
“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这些法治文明的常识性表达,常被法学者提及,但在中国最高司法官员口中说出此话的,肖扬是第一人。
1938年,出身于广东河源县贫苦家庭的肖扬,天性中携着客家人强大的抱负心和宽阔眼界。他有客家人的坚忍,有法律人的自觉,也深谙中国现实政治规则。正是他当司法部长的第二年,他力推向中央领导举办法制讲座。
次年,筹备第三次讲座时,肖扬向中央提出,希望介绍法律界最关注的从此,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界关于依法治国的探讨形成热潮,有关“法制”与“法治”的讨论成为思想界的焦点。
有人说,他是在为开明思想和审判独立奋斗。也有人说,他太激进,太理想主义。
致力推进的司法专业化也招致非议。在任最高法院院长的第二年,1999年,最高法院广发英雄帖,从资深律师和学者中选拔法官。结果应者寥寥。
作为中国的首席大法官,肖扬一个月的法官津贴是340元。
司法改革家
卸下半个世纪有着专政色彩的肩章大盖帽,换上法袍用上法槌。肖扬一心坚持要从里到外改造中国法院工作者,要让他们更像真正的法官。
然而,这一彰显法庭威仪的举措也让他受到指责。有些人诟病其为只重形式不重实质;更尖锐的质问是,为何搞那么多西方的玩意儿?
另一位美国教授问,最高法院打算怎样通过司法保护宪法权利。肖扬回答说,根据中国的法律,解释宪法的权力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没有权力解释宪法,也不能做出违宪审查。但有一个趋势,那就是宪法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宪法权利的诉讼会越来越多地出现。
同是大国之大法官,肖扬深知,身边这位美国同行要远比他拥有更多来自法律所赋予的尊荣和权威。
当房屋被拆得不到合理赔偿、法院又迫于政府压力无法为他们主持公道时,民众不相信法院;当“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法官形象在坊间流传时,民众不相信法院。
推出错案追究制,希望能保证个案的质量,却使法院内部生起请示之风,充斥行政式命令。为解决案件久拖不决,他提出公正与效率并举,有人说,法院的唯一目标就是追求公正。
一位学者说,最高法院院长领导司法改革,这本身就是个悖论。因为法院也是改革的对象。
有学者说,肖扬开启了中国司法改革的空间。尽管诸多探索是社会合力的结果,肖扬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功不可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