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28 21:48:29 作者:张学辉律师 文章分类:本网快讯
图为第十四法庭内景
龙进兴诉刘虎、钟龙潮交通事故赔偿案今天上午(2月23日)在桐庐法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张学辉律师受原告龙进兴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前期损失X万余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