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5 09:30:10 作者:张学辉律师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广东人金晓(化名)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讼,指控金晓伙同他人以香港老板向国内注资为由,偷窥被害人银行卡密码,然后制作假卡在澳门刷卡提现的方式,诈骗被害人钱财四百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要求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判刑,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张学辉律师接受金晓亲属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将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