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26 11:07:50 作者:陈娟 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目前,组织机构代码主要应用于:银行账户管理,外汇管理,税务登记,进出口贸易肾炎,国有资产的清核,财政管理,车辆注册,社保费用征缴,产业和基本单位普查,人事管理等方面工作。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在颁发代码证书工作中采取分级管理的模式。即湖南省工商局批准的企业、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的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湖南省编委会批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证书;市州级组织机构由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证书;县级及县级以下的组织机构由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证书。
新成立的组织机构应在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之日起三十天内,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申办时须提交:
1、下列资格证照之一,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副本的双面复印件各一份;(注:外商投资企业还需企业批准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机关成立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副本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副本双面复印件各一份;
其他组织机构核发地位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第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法人为外籍人,需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特别提示:现在长沙地区各法院及仲裁委员会立案均需提交被告(被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