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09 15:47:09 作者:陈娟律师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费用名称
缴纳时间
费用(元)
说明
法院诉讼费
立案之日7日内缴纳,否则按撤诉处理
不涉及财产的20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按财产标的的一定比例收取。原告起诉时预先垫付。
除非特殊情况,这是必须缴纳的。在办理委托手续的时候代收,凭法院单据多退少补。
律师代理费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即付
按规定或双方协商收取
除非特殊情况,这是必须收取。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费
进入诉讼程序后收取
通常包括路费、差旅费、伙食费等必要支出。
不是必须缴纳的。
财产保全费
可以诉前缴纳,也可诉讼中缴纳
按保全的财产的一定比例收取;须提供相应的物或现金担保
律师调查费
委托手续办理后收取
不同部门收取的费用也不尽相同,有行政部门的单据
公告费
立案之后等候法院通知
300—800元不等
不是必须缴纳的,比如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且公告两次,送达传票和起诉状副本一次,公告判决书一次。
评估费
进入诉讼程序后收
评估机构收取,当事人各自承担。
快递费
公证认证费
诉前、诉中都可能涉及收取
不是必须缴纳的,如果系国外或港澳台即域外形成的证据,则要经过中国驻当地的领事馆认证,当地公证部门的公证,香港地区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
说明:
1、法院诉讼费由原告预先缴纳,如原告撤诉,法院会退回一半的诉讼费;
2、法院调查费、保全费即使当事人撤诉,也不会退回;
3、律师代理费在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收取后,没有特别约定,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