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登记的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拆迁时应如何补偿

时间:2008-04-19 17:16:51    文章分类:拆迁补偿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不同,其被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高于住宅用房。拆迁时仅以房产证上登记的用途作为补偿依据是不正确的,因为我们处理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否则矛盾就会经常发生。为解决这种矛盾,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该通知指出:“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据此,你应注意收集和准备诸如房产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凭证等材料,向拆迁人或者拆迁管理部门提供,我坚信相关部门会实事求是地解决这个问题。
执业机构:河北中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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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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