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剑指土地管理制度 专家称应从根本解决

时间:2008-04-19 19:17:45  作者:徐蕊  文章分类:房地产

    6月18日,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要求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6月2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宣布,北京将全力调查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项目要停工停售。

  这里所说的小产权房,指的是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这种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它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在天津,小产权房也颇有市场。据了解,在西青区大学城、王顶堤、东丽区华明镇、北辰区双街镇等地区均有小产权房在销售,并且不止近郊,远郊地区也可始有所分布,虽为星星之火,却有遍地开花之势。由于其价格相比同地段商品房每平米至少低2000元左右,吸引了不少购房者的目光。焦点网面向网友的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人表示会考虑购买小产权房,且主要原因是其房价低。可见,购房人对小产权房虽有疑虑,却也难抵挡低价的吸引力,且随着城市外扩趋势的进一步加快,是否位于市郊也已不是购房人考虑的首要要素。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天津,郊县地区小产权房销量已经占到整个市场的20%。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深层的,天津房协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分析,其反映出了土地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无奈之下,一部分购房者在明知无法律保障的情况下,把目光投向了这种价格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实际上是一种饮鸠止渴的行为。而另一方面,对于出售小产权房的乡镇来说,这种形式取得的利润远远高于国家征用土地付给的费用。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可谓“双赢”,且由于我国进入市场经济时日尚短,一些人法制观念淡泊,存有侥幸心理,于是一拍即合,致使其明明非法却也难以禁绝。

  刘博士认为,这种小产权房属于违规开发、非法开发,政府应旗帜鲜明的、雷厉风行的予以查处。如不控制,问题将很严重,不仅导致越来越多的小产权房购买者利益得不到保障,更会加剧开发商进入农村圈地建房,致使大量耕地流失,失去地的三无农民纷纷进城,从而导致社会问题。刘博士呼吁,国家在土地征用的利益分配中应向农民倾斜,小产权房问题则可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这种小产权房,风险也是相当大的:1、无法律保护,购房者权益得不到保障。2、拆迁时,接受补偿资格。3、由于没有产权证,无法转让与流通。在买房时,购房者须注意,正规商品房必须具备全市统一编号的销售许可证和房地产所有权证,缺一不可。另外,有的小产权房可能混在商品房小区内,不易识别;有的则以正在报批为由不出示相关证书;或有的是由当地村镇与开发商合作开发。购房者应当注意辨别,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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