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4-30 16:50:04 文章分类:建筑工程
工程建设中,尤其是索赔中,资料的保管对索赔成功与否关系重大。资料管理工作中,工程施工过程例会记录应当全部保存完整。每周例会纪要真实的再现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这可以成为重要证据来源。此外,还应详细保存整个施工过程中收受建设单位分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和设计修改图纸的原始记录及工程洽商记录、双方来往的全部公函、文件、专题会议纪要等书面资料。
在本案中,因为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原告的资料整理人员根据律师的要求,将每一项索赔项目分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的图纸、建设单位的书面指令、洽商记录和信函文件或每周例会纪要的记录、增加费用或支出的原始合同、单位以及实物照片等五至六个书面证据,来证明索赔的成立。这样就获得了索赔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