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26 09:49:28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工伤职工与单位就工伤待遇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可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所在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后,如对裁决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县(区)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则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即通常所说的“一裁两审”。
工伤待遇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项目,得根据工伤职工本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