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库房在我不知情和不认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被其撬开
时间:2011-07-08 09:19:13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本人于2011年5.3日发现我家的库房在我不知情和不认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被其撬开,并将库房内的物品拿走,-部分便买。(总价值为人民币30000元)之后并将库房私自改为烧烤店。库房为违章建筑,但已用15年并交过罚款! 此事报到公安机关不给立案,说不构成盗窃!请问此犯罪嫌疑人是否够成了盗窃罪和非法侵占罪,我要怎么办!
第一项,他带走的30000元,数额巨大,属于盗窃。你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不予立案为由,构成行政不作为。让公安机关说明理由,为什么不构成盗窃罪。第二项,如果你想以非法侵占罪提起诉讼,应到法院提起自诉。在线QQ法律咨询:1789338790 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8809823000 更多法律咨询:www.lnguanw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