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查看全文>>
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4、儿媳与女婿在继承权上平等。 ... 查看全文>>
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3、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查看全文>>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 查看全文>>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 查看全文>>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