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购买的二手房是“凶宅”,故起诉房主要求赔偿。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因考虑到子女上学及实际工作生活需要,原告李先生决定将原来居住的房屋出售,购买... 查看全文>>
【案情介绍】 2004年8月24日,王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一套价值27万元的房屋,王某首付12万元房款,剩余15万元通过银行按揭付款。而且双方约定,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 查看全文>>
上海一家中介公司在格式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生意不成也要提取佣金,并据此向委托人索要“解约补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日作出终审判决,确认这一条款无效,并驳回了中介公司索讨佣金的诉讼请求。 2003年... 查看全文>>
在一家中介公司看房后,转由另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前面一家中介公司得知后不依,要求林先生赔偿经济损失。昨天,嘉定区法院对这起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林先生应当向前中介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 查看全文>>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有这样一起居间销售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委托人不得隐瞒成交量,否则须按隐瞒销售额的50%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结果委托人违反... 查看全文>>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A公司与B某、C 某签订了一份由 A公司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依据该协议,A公司作为居间人将B某总价为人民币2,450,000元的房屋介绍给 C某购买。该协议约定,如果由于B某或C 某... 查看全文>>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法庭审理一起房地产经纪公司诉买房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买房者支付了中介公司1%房款的违约金。 原告诉称,其系房产中介公司,被告王某签订了一份委托...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