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王某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万余元 律师成功辩护被判6个月 案

时间:2016-10-23 22:05:40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武汉王某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万余元 律师成功辩护被判6个月案由:王某某,涉嫌盗窃公司财物;公诉机关:武汉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案情简介:2014年8月18日20时40分许,被告人王某某至江汉区复兴村某某仓库,趁下班无人之际,将价值人民币11756元的公司经销的行车记录仪几十件盗走。而后,在搬运赃物离开公司的过程中被附近巡逻的民警发现,当场抓获。后王某某家属经人介绍委托本律师担任其刑事辩护律师,本律师经会见王某某,并仔细阅读该案全案卷宗材料后发现,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盗窃罪属实,但是却存在自首的情节,而公诉机关并未提到该量刑情节,后在法庭审理中,本律师与公诉机关经过数轮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法院判决:2014年11月6日,武汉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宣告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武汉律师网http://www.whlszx.com  肖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886180982微信公众号:湖北武汉律师肖小勇  
执业机构: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武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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