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07 10:40:18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暑假即将登场,许多企业开始到大学招募暑期实习生。许多在校大学生也开始“倾巢出动”,寻找暑期实习工作,意图抓住暑期实习机会,既赚取生活费,又增添一份社会经历。对此,律师提醒,选择实习岗位,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现象
暑假未至,大学生已找好实习工作
全班一半人找暑期工作
昌北蛟桥某高校大二学生李美珠,期末考试还没结束,暑期实习工作就已安排妥当。“暑假做家教,教数学。”李美珠告诉记者,从5月底开始,就有好多企业来学校招聘暑期工,但她最后还是确定回家乡做家教。“不是通过正式招聘程序确定的,也没有签订书面协议。”
该校大二学生温帅基也是暑期工的“铁杆支持者”。“暑假还没到,但我们班已有好多人开始寻找暑期实习单位。”温帅基告诉记者,“我们班一共46人,有21人在寻找暑期工作。没课时,大家聚在一起经常交流应聘心得”。
校园代理应运而生
针对大学生热情寻找暑期实习单位,一些类似于职业中介的校园代理应运而生。
昌北某高校的企业校园代理人许同学告诉记者,校园招聘从5月22日起启动,目前已招聘近60名大学生。“人不算多,上饶师范学院几天之内就招到了300多人。”
暑期工招聘流行网络
13日,记者在网上用“暑期实习”为关键词搜索,共出现477700条搜索结果。网友“风云浪子”说:“我们每年都带好多大学生去实习,虽然不是正式员工,但工资全能拿到,我们也只收取每人50元的介绍费。”“暑期工作一般都只有流水线工作。我没有电子版的书面协议,有也不能给你看。”“风云浪子”表示,书面协议这些都不重要,工资会发就行了。
提醒
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实习协议
老师:最好通过正规途径寻找实习单位
针对许多大学生寻找暑期实习的现象,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教务部部长侯英梅说:“到学校招聘暑期实习生的企业,一般都经过了学校的初步审核,可信度较高。”针对许多学生去校外或通过网络寻找暑期实习工作,侯老师说:“鼓励大学生有目标地去寻找实习单位,但最好通过学校等正规职业介绍中心寻找实习岗位。”
律师: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实习协议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的熊恒明律师告诉记者:“在校生暑期实习,不视为就业,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不一定要签劳动合同。”熊律师说:“但实习生和用人单位毕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实习生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损害,适用《侵权行为法》,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大学生暑期实习,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工作内容、地点、时间、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其他相关事项。”熊律师还建议:“如果企业不签订书面协议,只提供口头协议,实习生最好能录音或录像,留有证据维权,以免企业将来违约。”
见习记者王爱萍/文
(本文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2011-06-16 04:24:00 来源: 信息日报(南昌)http://news.163.com/11/0616/07/76LF5JCP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