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2 18:32:3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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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2007年3月1日,60岁的本市市民赵玉花向派出所报案称,“满意房地产咨询公司”在自己及家人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自己在该中介公司代为出租的房屋产权转为该公司所有,并把房产证抵押给了某银行静安支行。据犯罪嫌疑人许琳到案后交代,2004年9月,她用同样手法,假冒客户王伯涛名义,骗取另一家银行房屋买卖抵押贷款32.9万元。
据中国银监会一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末,被抽查的几家银行涉及“假按揭”的贷款金额达数十亿元。另据沪上监管机构透露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2月末,沪上中资银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率增至0.95%,比去年初增加了0.?37个百分点。
也许,透过本案可以发现银行的房贷坏账率为何居高不下的一些原因。
1、房屋被神秘过户。60岁的赵玉花怎么也想不到,自家的房产证好好地放在家里,也从未去过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任何交易,但儿子名下的那套房子,竟然不知何时被过户到别人的名下了。
陪同母亲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的女儿一边安慰母亲,一边催促办事人员查看弟弟的房子现在过户到了谁的名下。办事员报出的名字让她们更加吃惊:许琳。“许琳不就是帮咱们代租房屋的中介公司老板吗?”“这小姑娘怎么这个样子?亏我还那样信任她!前几天还借钱给她。”赵玉花大怒。几天前,赵玉花突然接到“满意房屋中介公司”老板许琳打来的电话,许琳哭哭啼啼说老公出了车祸,躺在医院里等钱救命。赵玉花知道许琳刚刚当了妈妈,经济有些紧张,加之两人认识已近4年时间,便借了几千块给她。
几天后的下午,赵玉花的女儿再次接到许琳的电话,许琳照例哭,说老公病了,要借点救命钱。赵玉花的女儿没有借,放下电话,她隐约觉得不对劲,联想到弟弟的房子放在许琳的公司三四年了,如今她这样四处借钱,会不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母女俩的担心得到了证实。更让赵玉花一家心烦的事情还在后面。经过进一步查询,房屋的房产证虽然过户到了许琳的名下,但也并不在许琳手中。许琳将这份房产证抵押给了某银行静安支行,得到了28万元的贷款。赵玉花一家又惊又怒,拨通了报警电话。
2、中介公司系非法经营警方随即将许琳从家中抓获。见妈妈要走,许琳不满两岁的女儿哇哇大哭抱着妈妈的脖子不肯撒手,许琳抱着孩子亲了又亲,才依依不舍地跟办案人员离开。 当办案人员示意许琳坐下时,许琳却“嗵”一声跌在了地上。生完孩子后体重达到270多斤的她,把椅子坐塌了。“就是因为生了孩子,经济上没有了收入,我才想到骗钱的。”许琳有些悲哀地开始交代自己的作案过程。
许琳,1979年生,上海满意房产咨询公司经理,本市人。2001年,22岁的许琳敏感地觉察到,随着上海经济的迅速发展,来沪人员日渐增加,房屋租售行业将是一个赚钱的阳光产业。经过再三思量,她准备筹办一家中介公司,自己担任经理。但是,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许琳遇到了麻烦。工商部门要求许琳提供房地产公司经纪人资格证。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许琳知道自己没有,考出资格证的可能性也非常小,便回到家中另想办法。在家里坐了三天,她想出一条“妙计”,私刻公章,公司照开,但不去工商部门注册便是。于是,“上海满意房地产经纪公司”在长宁区某商务楼内悄悄开张营业。因为没有经纪人资格证书,许琳不敢涉足房屋出售领域,她将经营范围基本锁定在房屋出租方面。
赵玉花就是在2001年通过将儿子房屋出租认识了许琳。许琳尽管年龄不大,但做生意却十分爽气,她与赵玉花的租房合同一签便是一年,并且从不拖欠租金。因此,两方的合约一签就是四年,直至案发。
3、虚构事实将房屋过户 随着调查的深入,许琳交代,在赵玉花儿子的房产证被其“偷梁换柱”之前,已有一位客户的房产也被她如法炮制抵押给了另一家银行。
“那是在2001年。王伯涛将他位于长宁路的一套住房挂到我的中介公司代为出租。2004年,因为我在外欠人家很多钱,急需钱用,一位同行给我出了点子,用房屋抵押贷款获取欠款来还外面的欠债。我就想到用王伯涛这套房子到银行办理房屋买卖抵押贷款。”
2004年9月份,许琳打电话告诉房东王伯涛,说因承租方姐妹有矛盾,房里的电话机需要停机,她可以代为办理手续,但需要王的身份证。丝毫未产生怀疑的王伯涛将身份证交给了许琳。许琳拿到王伯涛的身份证后,以“房产证遗失”为由,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地产权证挂失补证后,将产证权利人过户到自己名下。拿到房产证后,许琳又来到房屋交易中心做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随后,许琳拿着相关合同及证件来到某银行,以房屋买卖抵押的方式申请贷款,2004年9月底,银行给其放贷32.9万元。2005年1月,许琳以相同手法,假冒赵玉花儿子的名义又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赵玉花儿子武夷路某室房地产权证的挂失补办事宜,虚构房屋买卖事实,将该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骗取另一家银行静安支行的房屋买卖抵押贷款28.7万元。
由于其操作均在暗中进行,直至许琳被抓捕归案,王伯涛接到警方的电话,才知道自己的房屋不但早已改名换姓,而且竟被抵押进了银行。
4、手续齐全骗得银行房贷 当办案人员问及许琳抵押来的钱款都用到了何处时,许琳回答:“都被我还房贷和养家用了。”
本案承办检察官介绍:“由于许琳的中介公司是开在一家商务楼内,客户很难在外看到其招牌,许琳招揽生意的方式便是雇人在外发放小广告。因此,生意一直都很差。为了留住生意,对上门来的出租者,她一般都是先自掏腰包将房子租下,然后再设法转租。房子空关时,她便只能白白花钱。而其租借的办公室每个月房租就要3000块钱,为了能将生意撑下去,她便四处借债,熟人被借遍了,她便开始借高利贷。在高利贷无法偿还的情况下,她将手伸向了银行。”案发后,除了诈骗银行的60余万元钱,许琳还欠着亲朋好友数万元的债务。据许琳交代,她之所以会想到向银行诈骗,源于一次借贷。2004年初,怀孕在家的许琳停止了房屋中介公司的生意,但她并未将办公室退租,而是暂时空关,想等自己生下孩子后再开张。很快,高额的生活费和房租就让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她捉襟见肘。于是,她便到山川中介公司经理江星原处借款。江星原听完许琳的叙述后建议,与其借高利贷,不如借银行的钱。随后,江星原详细地解说了借款过程:先将客户的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再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以购买房屋的名义向银行借贷。由于银行还贷周期长,周转时间也长,待凑齐资金,将贷款还清将房屋赎回,再偷偷过户给原房东便可。
这看似简单的借贷过程中间要经过两个重要环节,一是房屋过户,二是银行审核。那么,许琳又是怎样经过这两关的?许琳自己道出了玄机。
5、沪上房贷坏账逼近1%。“办理房屋过户是我拿着房东的身份证和我自己的身份证去办的,房屋交易中心办事的人多,工作人员根本没时间仔细核对每一张身份证是否就是前来办事的人。在银行借贷,是江星原公司的办事员与我一同去银行办理的,江星原有房产经纪人资格证,常与银行打交道,熟悉办理过程。”
据受害方之一某银行工作人员回忆:“许琳是在2004年9月通过我银行合作商上海山川公司来做购房贷款的。我们根据银行对购房贷款的要求,让她提供相关资料,经过审核,她提供的各项资料都符合放贷的要求,我们才同意放贷给她。但从2006年开始许琳每期都要逾期还贷,目前已有4个月未还贷。”
对于许琳表示无力偿还其余贷款的事实,这位工作人员回答:“类似本案这类坏账,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屡屡碰到,但由于借贷者在办理过程中各类材料齐全,各家银行都是防不胜防。”
据中国银监会一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末,被抽查的几家银行涉及“假按揭”的贷款金额达数十亿元。其中,某国有银行被查机构共发放个人住房涉嫌“假按揭”的贷款金额13.?09亿元,占被查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6.?05%。
根据沪上监管机构透露的最新数据,截至今年2月末,沪上中资银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率增至0.?95%,比去年初增加了0.?37个百分点。对于不断上升的坏账现象,沪上多家大银行均通过各种渠道表示,对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还款的惩罚力度将提高,今后不按时还房贷的市民将为此付出更多利息,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这项措施能否减少银行房贷坏账的产生,目前尚是未知数。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将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琳以涉嫌贷款诈骗案向法院起诉。
相关银行承诺案后撤消抵押
许琳被捕后,感觉“祸从天降”的两家房东均不断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过程。
对于两处被抵押房产的去向,本案承办检察官表示,由于许琳没有非法占有房产的故意,仅是利用产证办贷款,尽管产权被其在银行抵押,但许琳系非权利人,故银行不得主张该抵押。公安机关也在诉讼阶段签发了限制交易令。两家银行的负责人向长宁检察院表示,待本案诉讼结束,他们会作相应撤销抵押处理。据有关人士称,许琳房贷诈骗造成的损失,两家银行将做坏账处理。
对于许琳“轻而易举”地将他人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本案承办检察官孙晨提醒,除了市民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之外,本市各房屋交易中心日前出台了“房产证加密”措施,市民可到对应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即便被人拿到了身份证,如无房产证密码,交易也不能进行。
对于银行如何防范房贷诈骗的发生,孙晨检察官表示,保持信息畅通很重要。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在审核相关申请材料之余,可到申办者工作单位或住处实地走访或电话调查,像本案涉及到的两起房贷诈骗案,如果银行工作人员能给被抵押房屋所在的居委会打一个调查电话,那么,这两起诈骗案也许不会发生。
云南房地产律师提示:如今,此类案件或许不会再轻易发生,因为房产证密码的设置,使得不法分子如再想用此种手段骗贷,已是难事。但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必须时刻警惕。有关个人信息注意保密,要有高度的防范意识,出租、出售房屋时,注意查看中介人员的资质证明,这样才能做到万无一失。(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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