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时间:2012-06-02 12:38:19  作者:王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律师代理案件:张某(女)与某大车相撞死亡,交警认定大车负有全部责任,张某不负责任。交通人损赔偿纠纷处理完毕,张某之子李某到人寿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金8万元。保险公司以张某没有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车辆行驶为由,拒绝理赔。李某交涉多次未果,咨询律师后诉至法院。

    分析: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往往以没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为由拒绝理赔。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往往放弃诉讼,自认保险公公司不予理赔的合理性。但在法律上,没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并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

    结果:法院调解结案。

全国优秀律所、省直大所---舜翔律所专业律师王律师15216416626

 

执业机构:舜翔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院中律师 > 王院中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