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缴登记制与认缴登记制的适用范围

时间:2017-11-14 16:03:59    文章分类:法律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公司法修改后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认缴登记制的公司的适用范围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现予公告。

备注:

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明确的

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目录

(2014年第一版)

序号

行业分类

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人民币)

设定依据

1.         

商业银行

全国性商业银行

10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城市合作商业银行

1亿元

农村合作商业银行

5000万元

2.         

外资银行

10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3.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00亿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4.

金融租赁公司

10亿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5.         

证券公司

证券经纪

50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

1亿元

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

其他证券业务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业务

5亿元

6.         

期货公司

3000万元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7.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100万元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8.         

基金管理公司

1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         

保险公司

2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0.        

外资保险公司

2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1.        

直销企业

8000万元

《直销管理条例》

12.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600万元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13.      

融资性担保公司

500万元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14.      

劳务派遣企业

2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5.       

旅行社

30万元

《旅行社管理条例》

16.       

会计师事务所

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7.      

拍卖企业

拍卖企业

1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

1000万元

18.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

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

10亿元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1000万元

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

1亿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100万元

19.      

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

100万元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1000万元

20.      

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

5000万元

《征信业管理条例》

21.      

认证机构

3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2.      

出版单位

30万元

《出版管理条例》

23.      

快递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

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快递业务

100万元

经营国际快递业务

200万元

24.       

房地产开发企业

100万元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5.       

化肥经营

化肥经营

3万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在省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总部

1000万元

申请跨省域设立分支机构、从事化肥经营的企业总部

3000万元

26.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5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300万元

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

200万元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50万元

27.

工程监理

综合资质

600万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甲级

300万

乙级

100万

丙级

50万

2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甲级

400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乙级

50万

29.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甲级

100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乙级

50万

30.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

3000万

《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31.

房地产开发企业

100万元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2.

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

50万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

33.

物业管理企业

一级资质

500万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级资质

300万

三级资质

50万

34.

财务公司

设立财务公司的母公司

8亿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

1亿

注:本目录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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