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跳楼---我为和谐社会做的一件小事

时间:2012-05-17 15:37:54  作者:张文生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个司法局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他辖区内的一个低保家庭有一个关于医疗纠纷的案子,想请专业律师给他做代理,让我帮他个忙。      于是在患者家属所在的社区办公室里了解情况。患者的儿子介绍:其母今年62岁,8年前因癌症曾做手术,术后常规化疗。这次复发,疼痛难忍住进某中医院,在住院一周后某天半夜在病房从窗户跳出,当即死亡。家属说:患者跳楼前一天医生查房时曾说“病重,到了晚期”,且家属曾多次告诉医生,患者“精神有问题”。     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应该对此事负责,进行赔偿。他们也曾拿着病历找了一个认识的律师咨询,该律师说能打回30%。     看完病历后我的意见:1 病历不全,缺少医嘱单、护理记录等内容;2 从现有病历中没有任何关于“精神有问题”的证据;3 在以往看病的病历中也没有关于看“精神问题”的记录或处治;4 如果没有“精神有问题”的证据根据现有病历这个案子,医院不存在过错,也就谈不上索赔问题。     患者家属又补充病历后,我看到是一些看神经内科的检查和药品。于是我劝告患者家属,病人是个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精神问题,由于不能忍受病痛,对未来绝望,自己选择的道路。且家属自己陪护睡着,没能及时制止。医院在诊疗方面、管理方面不存在问题,因此这个诉讼没有意义。     患者家属采纳了我的建议,没有听那个能给他们打回30%的律师的话。因此没有就此事再去纠缠医院,医好失去亲人之痛,开始了新的生活。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污染损害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招标投标 经销代理 公司并购 企业改制 股份转让 科教文卫 合同审查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文生律师 > 张文生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