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0 10:36:13 作者:严业周成功案例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李某与兰某经不起某地产开发商销售人员的推销,分别支付了20万和18万定金,分别订购了商铺二套。在约定的签约日期前,李某和兰某到开发商售楼处签约,开发商的销售人员要求其必须先付清首付后才允许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且明确告知李某和兰某,如果不按他们的要求去做,就视为李某和兰某违约,定金没收。
李某、兰某委托本所严业周、孙永琪律师代理本案,后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李某、兰某的诉讼请求,开发商未提起上诉。目前本案所有款项均已执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