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20 10:40:29 作者:严业周成功案例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张某系某公司的IT工程师,多年来都有移民澳洲的心愿。其在网上看到某移民公司的广告后,参加了其举办的讲座,陆续支出了费用20万元。后移民公司要求张某提供虚假材料,但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如果张某提供虚假材料,其所交付的费用不退。张某感觉其中有诈,遂要求移民公司退款,但移民公司态度强硬,不同意退款。
本所主任严业周律师接受委托后,认为移民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决定根据消费都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以移民公司存在欺诈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移民公司根据消法的规定退一赔三(即80万元)。后移民公司终于妥协,同意调解。张某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仅以服务合同为由起诉,移民公司可能会没有压力,且法院可能认为其服务仅属于存在瑕疵,而不支持我方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款的诉请。因此,在起诉时如何选择起诉理由非常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