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汉学律师文集-第2页

(78篇文章)
·劳动合同基本条款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查看全文>>

·企业未支付补偿,员工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根据《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 查看全文>>

·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办

实践当中,部分用人单位约定了过高的竞业限制违约金,如月工资仅5000元的职工约定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甚至超过了员工在职期间获得的总收入,此种情形如何认定呢?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 查看全文>>

·未约定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 查看全文>>

·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补偿数额及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竞业限制义... 查看全文>>

·何为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起源于公司法中的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其目的是为防止董事、经理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随着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人才流动带来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激增,竞业限制制度逐步进入劳动立法... 查看全文>>

·公司秘密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1、公司秘密的分类 依据经营信息和核心技术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确定密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是指在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利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特别严...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金禹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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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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