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延虎律师文集-第23页

(293篇文章)
·逾期接收借款是否仍需按约定支付利息

案情 2001年4月5日,私企业主刘某与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签订了借款30万元的合同。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1年,从2001年4月12日至2002年4月11日。同年4月7日,贷款到位,但刘某此时正在外洽谈业务,直到4月20日才接收借... 查看全文>>

·债务履行不能在法律上的后果

履行不能在法律上的后果,因其是否可归责于债务而有所不同: 第一,在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履行不能时,债务人免作履行原债务的义务;债务人应承担违反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责任;债权在合同而生,债权人可... 查看全文>>

·出借人借款时应审查哪些内容

出借人借款时应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 恶意借款是很多借贷纠纷产生的原因,恶意借款人的主要手段就是长期赖账、借钱不还,他们在将借款挥霍一空后开始躲债,有的甚至在借款人索要时对其殴打、辱骂。这类... 查看全文>>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书面文件 发生借贷时,应尽量书写明确借贷双方的书面文件,对于借款数额、是否存在利息、还款时间都应做也明确的约定。为保证还款还可以约定担保人或约定其它担保方式,如果可能还应... 查看全文>>

·出借人应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

根据借款形式的不同,借款合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适用20年的最长期限,即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 查看全文>>

·代位追偿债务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 查看全文>>

·企业讨债的注意事项

金融风暴下中小企业回款更加困难,有些是因为企业债务人经营确实困难,而另外一些则是“老赖”,拖着不给。有些欠款甚至能够拖上好几年,超过了诉讼时效,最后诉至法院债权人因债务人一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郭延虎律师 > 郭延虎律师文集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