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解答】单位是否应给流产女工一定时间的产假?

时间:2012-11-20 14:15:42    文章分类:劳动纠纷

咨询: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给怀孕流产的女职工一定时间的产假?对此,北京时开事务所劳动法律师作出以下解述

  答: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劳动部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得更为详细,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 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执业机构:北京市时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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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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