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0 14:15:42 文章分类:劳动纠纷
答: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劳动部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得更为详细,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 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