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2-40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40万以上)的,处三年... 查看全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原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2-40万)的... 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200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 查看全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职务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现将《关于办理公司、企业或者其... 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 公经〔2014〕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 查看全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查看全文>>
1、《刑法》条文: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