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13 14:13:50 作者:林霞律师 文章分类:公司法务
公司终于成立了,可以大展拳脚吧!NO,别着急,先看看下文。
股东们在经过签订合作协议、出资、验资、选定营业场所、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等一番忙碌后,新公司终于成立了。欣喜之余,千万别着急松一口气,因为新公司成立只是经营的开始,后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干。如果您是公司的经营者,首先应该考虑下面三件事:
一、重新审视一下公司设立时的文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设立登记手续
对于大部分公司来说,公司内部的最高宪法——《公司章程》往往都是采用工商登记机关的推荐版本,这使得大部分公司的章程名存实亡,并未起到应有的公司治理的作用。实际上,公司章程对协调股东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消除经营风险有着神奇的作用,如果运用得当,将使得不少微妙的、令经营者头疼的问题迎刃而解。因此,如果您公司的章程现在还在睡大觉,建议您及早修葺完善一份适合您公司实际需要的章程并加以实施,当然不要忘记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变更!
对于另外一些公司而言,也许还没有完成申请税务登记、卫生登记、建立企业基本账户等基本工作,建议您尽快完善,这将使您足以应对行政机关的诸多检查。
二、及时建立公司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治理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等
俗话说“预则立,不预则废”,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将使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鱼得水、事半功倍。不要因为您的公司规模过小或目前看不出建立的必要而耽搁了这件工作,因为很多公司都是相应的制度不完善而事到临头才手忙脚乱的,甚至有些公司因此而倒闭。事实证明,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发电机!
三、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尽管很多人认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但据调查,那些存活时间更久的公司往往是那些风险防范措施得当的公司。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一时的得利并不能保证公司的持续运行,反而往往蒙蔽了经营者的眼睛,使其忽视了平静海面下的暗波汹涌。作为经营者,首先应建立风险防范的意识,在就企业事务作决定时应慎之又慎,尽量将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管理风险等等——扼杀于摇篮之中或做出防范措施安排,使其永无肆虐的机会!
以上三件事情并不专属于新公司,而是每个公司在成长中应时时自查的项目,唯有此,才能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