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25 15:05:57 文章分类:法点聚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制日报社等联合主办的“方正杯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15日在北京揭晓,从去年12月上旬到1月10日的网上投票时间里,3万多人投票从30个候选案例中选出以下“十大影响性诉讼”: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歧视案、甘肃少女登机被拒后被迫截肢案、邱兴华杀人案、“齐二药”假药案、安徽阜阳中级法院法官腐败窝案、法学博士李刚状告“全国牙防组”案、上海社保基金案、国家药监局腐败窝案、“奥美定”受害者索赔案、南方证券破产案。
点评:“影响性诉讼”的价值在于超越个案自身的特殊影响力,在于它对公众法治观念的影响,对法官和执法者的影响,对法律文本自身的影响,因而“影响性诉讼”往往成为立法和司法领域制度创新的起因和契机。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就因其确立西方的违宪审查制度而成为经典。
本次选出的十大诉讼有其典型性和代表性,遗憾的是,2006年另两大影响甚巨的———诉讼乌铁中院成为刑事被告和富士康诉讼却没有入选,它们在第一轮就被所谓的专家评委淘汰。乌铁中院成为刑事被告被称为“世界司法史上的奇闻”,对司法实践提出挑战,引起社会各界的讨论。而富士康诉讼则凸显新闻法治和司法制度的积弊。
(点评人:刘武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