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26 11:54:24 文章分类:竣工验收
一、竣工备案范围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到各有关所属质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应提交的资料:
必备资料: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4、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5、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6、 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原件
附加资料:
1、上海市防雷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意见书原件
2、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一份,已结算)
3、涉外工程的安保验收认可文件
4、 有关质监费结算的资料*
(注: 带“ *”的,备案手续完毕后退还给建设单位)
三、备案流程
建设单位在完成竣工验收后,填写备案申请表(备案申请表可通过上海市建设网( www.shucm.sh.cn )或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www.azj.sh.cn )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向相应的备案部门申请备案。
(注:建设单位在完成竣工验收后,也可通过上海市建设网( www.shucm.sh.cn )或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 www.azj.sh.cn )上填写相关表式,进行网上备案申请)。
四、办理时限:
1、 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退回资料,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回复单”要求及时补齐后重新办理;
2、 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并通知建设单位领取备案证书。
五 、 办公地点及时间
办公地点:各区、县、专业站备案部门(见市安质监总站监督网主页机构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