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途纯被警方带走 缘起货款准备金政策?

时间:2010-07-21 15:53:30    文章分类:媒体关注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邢珂铭律师分析,李途纯被公安机关带走,至少说明警方有证据证明他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经进入侦察程序。 但就目前的证据来看,还很难认定李途纯构成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

  缘起“货款准备金政策”

  据了解,李途纯此次“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可能与其在前期经营太子奶集团的销售政策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李途纯时代的太子奶集团,一直采取“先打款,后发货”的销售模式。到2008年,全国经销商都可以参加,向集团账号打入货款准备金,“货款准备金在账上超过3个月的,给予30%的市场费用奖励,并且保证随时退还”。

  一位太子奶方面的经销商向记者解释了“货款准备金”的操作方法,经销商按照每年的销量打入一定额度的货款准备金,每月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市场费用的奖励,或者合同返利核报;如果经销商没有完成销售任务,由主管该区域的负责人予以补足,同时也按照经销商的方案予以奖励。

  邢珂铭律师分析,太子奶为企业输血,向下游经销商、代理商采取“激励措施”,其行为已经触及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根据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他还说,太子奶“货款准备金”政策,是否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是否属于变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需时日静待司法机关认定。

  太子奶或迅速进入破产程序

  关键时刻,李途纯被警方带走,或将推动太子奶集团迅速进入破产程序。

  6月2日,本报曾独家报道,多名太子奶债权人收到了高科奶业发出的《重整申请书》。当时,接受本报采访的债权人均表示,不愿意看到太子奶集团破产,也不愿意签署《重整申请书》。6月6日,李途纯在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也曾表示,只有他和创业团队重新返回,才能拯救太子奶。

  一位接近太子奶集团的人士分析,在希望债权人申请破产无望的情况下,有关方面可能希望太子奶集团法人李途纯申请破产。邢珂铭律师表示,企业破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另一种是由企业法人申请破产,以上两种均符合法律程序。

  6月16日,太子奶托管方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并不知道李途纯被警方带走一事”。

  “让太子奶破产,其实就是想以低价的方式进行收购。”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今年1月26日,高科奶业引进北京商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明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今年3月份,两家机构投资者负责人宫浩曾派人到湖北黄冈与当地政府商谈黄冈太子奶的破产事宜。(实习编辑 陈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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