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02 10:27:14 作者:sy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编辑您好:
我公司的一个销售员出差时发现,出差地有一家公司使用的字号和我公司的字号一模一样,这家公司经营的范围和我公司也是相同的,而我公司成立了十几年,在一定地区的相同领域内已经小有名气,可是这家公司刚刚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在当地有些人就以为这家公司和我公司是一回事,请问,重复的字号在当地工商机关怎么能被登记注册?
读者:孙 丰
【解答】
读者孙丰:
工商机关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所依据的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但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对企业名称(字号)的登记注册采取的是区域登记注册制。即:由每个行政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该区域内的工商企业的注册登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主管、负责全国公司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只有在登记区域才具有企业名称的专有使用权,登记注册的名称只有在登记区域内才能得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保护。
对于那些在同一区域擅自使用他人字号作为企业字号的,可以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其企业名称,并请求损害赔偿。
你公司在其它的行政区域发现他人将你公司的字号作为自己公司的字号加以登记注册,就不能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来对你公司企业名称的专有使用权进行保护了。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高级律师:孙毅
中国食品报 2008.2.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