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02 10:28:36 作者:sy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编辑您好:
前不久我们在广告中看到,有一公司在其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和我公司的字号相同,经查询,这家公司在其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还是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同时,我公司的不少客户来电询问,是不是我公司的新产品。请问,这家公司在其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和我公司的字号相同是否是侵权?另外,这个商标还是注册了的,我公司应如何应对?
读者:李 悦
【解答】
读者李悦:
将他人字号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是一种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根据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将与他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商标,引起相关公众对企业名称所有人与商标注册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你公司可以根据国家工商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自这家公司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以书面形式并附上能证明你公司企业名称权被这家公司侵害的证据材料,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由工商管理机关负责查处,撤销其擅自使用的包含权利人字号的企业名称。
高级律师:孙毅
中国食品报 2008.2.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