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1-13 22:05:00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拆迁开始了,被拆迁人要做哪些准备?
拆迁开始了,我们要做哪些准备?俗话讲,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那么拆迁往往涉及到各家各户或者是被拆迁企业的切身相关的巨大利益。相信这个事情开始之后或者开始的过程当中,作为被拆迁人都应该极其的关注。就做的相关准备,我认为应该包括这样几项:
1、了解征收拆迁项目的背景。包括拆迁项目的性质、拆迁规模、是否和公共利益相关联、是否得到区、县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是否履行了相关征收补偿条例的法律文件、是否在(拆迁)开始的时候征询了相关公众的意见等等,按照2011年公布的《国有土地上征收和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律程序。
2、了解本次征收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如果是经营性用房,商铺或者企业,营业补偿也就是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是按照纳税计算?还是按照经营面积计算?还是按照营业执照标准的相关信息进行计算?因为现在各个地方所出现的新的国有土地征补条例的实施细则规定不一致,所以在这点上作为被拆迁企业要更多的关注。
3、预估我们自身具有的营业、房屋、土地、设备搬迁、设备损坏等的补偿项目能够达到怎样的总和,做到心中有数。既要有保底数额,也要有市场价格,还不能忘记理想价格。
4、要做到四个“不”。拆迁刚开始的时候,作为被拆迁人往往心里会有恐慌、兴奋的情绪,贸然和拆迁方打交道,暴露了实底,这个时候往往就非常被动。那么我们经过长期的拆迁维权,积累了这样几个经验,首先要做到四个“不”:
第一、不搬家。第二、不抵抗。第三、不签字。第四、不报价。只有做到了上面四个“不”,才能让整个拆迁维权工作做到稳中操有胜券,也就是讲,把这四个“不”做好了,那么拆迁开始也就基本能够在稳定中得到你想要的信息、得到你想要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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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宁律师:13701029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