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惯用的招数系列三

时间:2014-08-04 11:23:17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六)、夸大违法

 

企业在建立生产经营场所,成立企业的过程中需要取得很多的审批文件和相关的证照,比如土地的批准文件,房屋规划、施工的批准文件,企业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等,因为各种原因,大部分企业都不能做到完全的证照齐全,尤其是一些比较早成立的企业,那时候拿地、建房也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审批手续。

 

如果不是遇到拆迁,这些问题也没有任何部门过来查,一旦开始拆迁了,拆迁方最先开始审查你的证照,并且根本不考虑历史原因,而是一味地强调、夸大缺乏证照的违法性。

 

此外,拆迁方还会来查你的企业有没有偷税漏税;消防合格不合格;安全生产方面是否存在漏洞、营业执照是否过期等等,所以的方式,都是为了给被拆迁企业施加压力,让你尽快签字。

 

(七)、以拆违促拆迁

 

     近年来,随着被拆迁人的维权意识增强,拆迁工作、尤其是一些补偿标准较低项目的拆迁工作遇到越来越多的阻力,为了应付不断严峻的形势,拆迁方的各种方法也在与时俱进,从2012年开始,以拆违带动拆迁这个经验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各地拆迁项目纷纷效仿使用。

 

 

     那么,什么是以拆违促拆迁呢?就是指拆迁方通过拆除违章来推动、加快整个拆迁的进程,或者用拆除违章的方式直接代替拆迁,目的是实现低成本、甚至是无成本拆迁。

 

     实践中,一般的被拆迁人都会在房屋周围搭建一些自建房,尤其是被拆迁企业,会在自己合法拥有的土地范围内自建一些厂房,这些自建房有可能相关证照不齐全或者是根本没有任何证照,就是这一部分的房屋,在拆迁中很有可能会被划定为违章建筑,以极低的补偿,甚至不给任何补偿就被拆除了。

 

但是拆迁方所谓的违章建筑,很多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被拆迁人也经过了长期的使用,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遇到拆迁,也没有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罚或要求拆除。

 

但一旦遇到拆迁,平常没人管的所谓违章建筑,突然就被纳入到强制拆除的程序中,给被拆迁人心理造成极大恐慌,很多被拆迁人就是在强制拆违的压力下被突破了心理防线。

 

实际上,拆除违章和拆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进行管辖,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不相同,两者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交叉,也就是说,拆除违章在法律上不必然导致整个合法拥有的房屋也被拆除的法律后果。

 

被拆迁人只有在充分了解拆违的法律性质、程序要素及拆迁方的真正目的后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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