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事项(转)

时间:2015-01-13 11:07:14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对于执行事项,从分权制约的角度考虑,可进一步划为执行裁决事项和执行实施事项。

  1、执行裁决事项主要包括:(1)执行当事人的变更和追加;(2)案外人异议的初步审查处理;(3)被执行人异议的审查处理;(4)分配方案的制定;(5)对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异议的审察;(6)对执行回转裁定异议的审察;(7)对法院拘留、罚款、限制处境异议的审察;(8)对执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数额异议的审察;(9)对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10)赔偿执行中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对于以上事项,应由执行机构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进行审察和判断。

  2、执行实施事项主要包括:(1) 送达法律文书;(2)采取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3)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4)决定暂缓执行、中止、终结执行。

  对于执行事项中的执行伸长事项和执行实施事项,可在执行机构内部由不同的内设部门负责处理,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更好的实现执行公正。当然,就进何为执行程序中的审判事项?何为执行程序中的执行事项?值得研究。

执业机构: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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