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惯用的拆迁招数第八篇

时间:2015-11-18 10:07:32  作者:李晓宁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拆迁方惯用的拆迁招数之八——以拆违促拆迁。

近年来,随着被拆迁人的维权意识增强,拆迁工作、尤其是一些补偿标准较低项目的拆迁工作遇到越来越多的阻力,为了应付不断严峻的形势,拆迁方的各种方法也在与时俱进,从2012年开始,以拆违带动拆迁这个经验迅速在全国推广开来,各地拆迁项目纷纷效仿使用。

那么,什么是“以拆违促拆迁”呢?就是指拆迁方通过拆除违章建筑来推动、加快整个拆迁的进程,或者用拆除违章的方式直接代替拆迁,目的是实现低成本、甚至是无成本的拆迁。

实践中,一般的被拆迁人都会在房屋周围搭建一些自建房,尤其是被拆迁企业,会在自己合法拥有的土地范围内自建一些厂房,这些自建房有可能相关证照不齐全或者是根本没有任何证照,就是这一部分的房屋,在拆迁中很有可能会被划定为违章建筑,以极低的补偿,甚至不给任何补偿就被拆除了。

但是拆迁方所谓的违章建筑,很多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被拆迁人也事实上长期的使用,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遇到拆迁,也没有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罚或要求拆除。 

但一旦遇到拆迁,平常没人管的所谓违章建筑,突然就被纳入到强制拆除的程序中,给被拆迁人心理造成极大恐慌,很多被拆迁人就是在强制拆违的压力下被突破了心理防线。

   实际上,拆除违章和拆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进行管辖,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不相同,两者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交叉,也就是说,拆除违章在法律上不必然导致整个合法拥有的房屋也被拆除的法律后果。被拆迁人只有在充分了解拆违的法律性质、程序要素及拆迁方的真正目的后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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