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鹤岗有这样一个被社会遗弃的群体

时间:2009-09-24 09:25:15  作者:陈奉君  文章分类:法政监督

 

   在鹤岗有这样一个被社会遗弃的群体

                           《法政监督网》站长 陈奉君 

在黑龙江省的东北部,有一个以煤著称的城市——鹤岗,鹤岗市地处小兴安岭向三江平原过渡地带,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东南临松花江与佳木斯接壤,西屏小兴安岭与伊春为邻。面积1.5万平方公里,下辖萝北、绥滨两个边境县和6个行政区,人口110万,其中城市人口70万。

鹤岗有着光荣的历史。抗战时期,东北抗日联军总司令赵尚志在此壮烈牺牲,解放战争时期,鹤岗作为大后方,为支援前线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医科大学──兴山医大,新中国第一个电影制片厂──东北电影制片厂(现长春电影制片厂)均诞生于鹤岗。建国以后,新中国第一对现代化矿井──新一煤矿在鹤岗建成投产,计划经济时期鹤岗煤炭产量曾位居全国第四位,累计为国家生产煤炭5亿多吨。这里是艺术家殷秀梅、郭颂、刘佳等人的故乡,这里也曾留下过名人丁玲、姜昆、濮存晰……的身影。

前不久,笔者在鹤岗走访时,无意中走进了一个奇怪的部落,这里的人大多居住在鹤岗市的城中村里,笔者好奇地查看了一些人的户口本,他们的户口注明他们的身份是“鹤岗市东山区红旗乡企业队”,笔者好奇地问,企业队户口属于城市还是农村?他们说,他们自己也弄不明白,他们既不属于纯粹的农业人口,也不属于鹤岗市的城市人口,他们居住的村里没有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在城市也没有他们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他们居住的房子有的是砖瓦结构的砖木房,有的是农村遗留的茅草房,他们只有一部分家有前后院,院里开垦成可以种植庄稼的菜园。经过一一查实,这样的人家不下176户。他们在生存的边缘上竟然苦苦挣扎了若干年,也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和对他们的保护,他们是彻底被政府和社会遗弃的群体!

      向笔者反映情况的大多是45岁到80多岁的人,他们说,他们这个群体的状况是由来以久的,可追溯到人民公社、大跃进时期。那个时候他们是农村的社员,享受着集体的劳动和大锅饭的生活,虽然生活简单、单调,但是吃饭、孩子上学还不成问题,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他们生活在大集体的家庭中也悠然自得。

      在七、八十年代,大队、公社陆续办起了一些小作坊、小企业,他们便被选派到“编织厂”“绣花厂”“综合厂”“红旗农机厂”“红旗二煤矿”等这些“社队企业”(后更名为乡镇企业)中上班,并定期地领取工分甚至工资,他们也成为了农村中令人羡慕的佼佼者。在1983年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中,因为他们已经成为所谓“工人”而没有被分包到集体土地,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环境的原因,这些企业中的编织厂、绣花厂、综合厂等先后在1989年停产,企业善后问题由红旗乡政府接管,这些“工人”没有得到任何的安置,又回到了农村。然而,在1998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中,这些人依旧没有按照农村村民的待遇承包到土地,他们的生活从此失去了依托。

      编织厂、绣花厂、综合厂等企业先后关闭,在那里工作的人们因为失业没有得到安置而失去了生活的依托,那么在红旗农机厂、红旗二煤矿工作的人们的命运又如何呢?1997年、1998年间,在全国范围的国企改制大环境中,这两个非国有企业也未能幸免。本来,这些企业是由这些工人自筹资金利用集体土地开办起来的,严格意义上说,他们还属于民营企业,但是由于戴上了“乡镇企业”的帽子,而受到乡政府领导的任意宰割。

      作为“土老帽”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们,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在政治待遇、贷款、税收、购销以及人事管理等各个方面一直受到歧视,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选择了“戴帽”,从而寻求挂靠单位以求生存发展的空间——比如挂靠乡镇集体企业,通常称谓为戴“红帽”,比如设法造成合资假象,称为戴“洋帽”。在二十多年的艰辛发展过程中,中国民营企业家们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土帽子”、“红帽子”、“洋帽子”之间巧妙而无奈地自由转换,到处上演着“帽子戏法”。而在“帽子戏法”的背后,反应的是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和态度的变幻莫测!

    在鹤岗,上演了一场更加精彩、悲壮的游戏!

      任井新,今年83岁,居住在红旗乡永新村,提起他和他的工人们的遭遇,这位身材矮小、憨厚朴实的老人满是皱纹的脸上挂满了痛苦的眼泪!他说,他原来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在70年代,他响应政府号召,带领几个好朋友到处借贷、自筹资金,承包闲置的集体土地建起了红旗二煤矿,先后招收了260名煤矿工人参加采煤工作。起初,煤矿的原煤产量年年递增,煤矿规模也逐年扩大,他也成为了远近闻名的企业家。后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他也无奈地挂上了红旗乡集体企业的帽子,可是,自从他戴上了这顶“红帽子”,虽然开始的时候他得到了购销、贷款等逐方面的便利,而且各种荣誉的光环不段罩在老人的头上:诸如“黑龙江省企业家协会理事”“鹤岗市东山区人大代表”……

      但是他的麻烦、恶运也接踵而来。自从他的煤矿戴上乡镇集体的“红帽子”,红旗乡政府每年都从他的煤矿中勒、拿、卡、要!每年上交乡政府企业办所谓“管理费”、“税费”80多万,五年内乡政府买了五辆轿车,都从他的煤矿里出资,其中,乡政府买的捷达车朝他要7万,一新一旧两辆桑塔那他分别被卡3.4万和5万,212北京吉普4万,苏联利人6万。同时,他还承担着乡政府9个人的所谓“开支”9万元,被乡政府无偿拉走一千多吨原煤,还给乡政府领导报销所谓“份子钱”、“招待费”等50多万,乡里建设俱乐部也从他这里拿走5万元……

      任井新最惨的遭遇是在1998年。这一年,随着国家改制大环境的变化,任井新有意把煤矿剥离出来,摆脱乡政府的宰割。这一年正好企业在动荡中效益不好,职工开不出工资。4、6月间,红旗乡新任书记于敬亭多次打电话给任井新,通知他乡政府要把煤矿“重新发包”,要他交纳承包费100万元,否则政府要把煤矿包给他人。任井新坚决抗议!于是,于乡长带着乡派出所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到煤矿,说什么怕职工闹事进行警戒,并封存了煤矿的帐目,逼迫任井新离开煤矿!12月份,这位于书记等人又来查抄煤矿的财产,其中有矿上97年刚刚购进的1600米及原库存200米的木材,清点了七八天,这些1800米木材却被书记报帐说“好了有800米”(其中猫腻令人匪夷所思),并叫嚣让任井新拿160万来抽……

      讲到这里,任井新老人已经泣不成声!这位保持老实、淳朴农民本色的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现在显得那么悲伤、无奈和茫然。他说,这个本来属于他和他的工人们的煤矿,这个由他和他的朋友们辛辛苦苦建设起来的“红旗二煤矿”,现在已经被乡政府强制地转让给了别人,他和他的260名工人兄弟无一不被踢出来!为乡政府为了达到掠夺他们财产权利的目的,对他和他的工人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人身攻击和迫害,乡政府领导利用权力勾结公安局、纪检委、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对任井新本人进行多次“审查”,天天传唤,并关押7天,在没有查出任何问题后,老人才侥幸获得自由。

      他和他的260名工人兄弟多次向政府各个部门反映,没有得到任何结果。他们给黑龙江省省长写信,他们多次到鹤岗市政府各个部门投诉,可是得到政府的答复却是他们无法理解和接受的说法,其中,东山区信访办公室的人告诉他们,他们这样的情况不是鹤岗仅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红旗乡乡长说给他们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可是大家在乡长要求签字的答复书上签字后,乡长马上变化了嘴脸,说他们人太多,办理不了,让他们“愿哪儿告哪儿告去!”大家对政府领导这种不顾群众疾苦、出尔反尔、不讲诚信的作风极其反感、深恶痛绝!但是他们也无奈,他们说,我们的政府还是为人民服务吗?我们的政府领导是人民的公仆还是压在人民头上的封建官老爷?我们这个地方难道不归共产党的领导吗?

    现在他们没有各种待遇,没有土地,由于他们都已经不再年轻,没有任何地方给他们工作的饭碗,他们失去了生活的依托,他们在东北这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

      任井新老人在向笔者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陆续有不少闻讯赶来的村民,他们大多是原红旗乡已经关闭的各个企业的职工,他们大多居住在农村,却不再是拥有土地的农民,说他们是下岗失业工人,他们又没有得到各种安置待遇。他们是存在我们国家的鹤岗市的特殊群体,他们是被政府和社会遗忘的角落!

      马上到了我们国家六十年华诞的喜庆时刻,在共和国广袤的大地上到处洋溢着喜庆、和谐的气氛,笔者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鹤岗市的这一侵犯群众利益、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能早日查处,对这种利用公权力掠夺公民财产、破坏百姓生活环境的严重案件,早日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处理,还这些百姓的生存和生活空间,还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我们希望,煤城鹤岗不再有这样不和谐的现象发生!我们盼望早日看见,鹤岗产生的这个被遗弃的百姓群体早日融入到共和国和睦的大家庭中,让党的阳光照耀遍祖国的各个角落!(200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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