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能作通奸证据被举证吗

时间:2014-02-25 09:16:08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随着手机短信的普遍化,通过手机短信揭发枕边人有外遇的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
    配偶从手机短信中发现枕边人有外遇,是可以以此提出离婚申请,不过要作为通奸证据,就比较困难。在法律上,所谓通奸是指一名已婚人士与非配偶有性行为,而单凭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很难证明这一点的。即使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很直接的说:“昨晚我们上床了”,也不能证明发送和接收简讯的双方有过性行为,因为双方可以说这纯粹是在开玩笑,甚或手机遭人盗用,除非他们愿意承认,那又另当别论。虽然手机短信难以证明配偶有通奸行为,不过当事人却能以“配偶行为不合理”来作为离婚的理由。
    申请离婚的理由有很多,在一起离婚案中,又可分为“有争执性”和“无争执性”两种。她说:“如果当事人从配偶的手机短信中,怀疑配偶有外遇提出离婚,而配偶又肯承认的话,就表示双方对离婚的理由没有争议,那么手机短信的内容,就能在离婚申请中被接受。”
    提示: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间接证据不认定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我们将有关婚外情的证据概括出以下四类:
    (一)书证。它又包括以下几种:
    1、信件。包括纸质的书信和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2、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
    3、认错书或悔过书。这主要是婚外情败露后,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悔过书或者是保证书等;
    以上这些证据,均是以书面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执业机构:重庆龙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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