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02 10:07:16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本报综合消息 长期受丈夫虐待,丈夫还霸占亲生女儿五载,妻义愤杀夫被判刑3年。4月2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杨书泽告诉记者,此案属于义愤杀人被轻判的一个典型案例。
被告人尹莉(化名)今年56岁,是葫芦岛市一名农民。尹莉与被害人肇云(化名)是夫妻关系,肇云染上了喝大酒的恶习,喝完酒后摔盆摔碗,为此夫妻俩没少吵架,但每次尹莉都被丈夫打骂。更可怕的是,丈夫居然趁她不在家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强奸了。
1998年5月4日12时许,她与丈夫及女儿一起吃午饭,丈夫又无故骂女儿,她劝阻时被丈夫殴打,当时被打掉两颗牙,耳膜穿孔。想起丈夫还霸占自己的亲生女儿,气愤之下,产生了杀丈夫之念。尹莉供述说,趁丈夫熟睡之机,她拿起木棒打击赵的头部,后被女儿劝阻。
女儿小芳(化名)出庭证实,从她13岁那年开始,她父亲经常趁她母亲不在家时强奸她。案发后,被害人肇云之母明知其死因,而告诉家人不许报案,拿钱让儿媳躲几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莉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本案因被害人长期强奸亲生女儿,虐待被告人而引发,被告人属义愤杀人,认罪态度好,判决被告人尹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