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某诈骗案罪轻辩护

时间:2013-12-22 10:57:12  作者:杨俊圣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2012年10月,被告人黎某在骗取被害人张某和冯某的信任后,以介绍工作为由分别骗取两人各10000元和15000元。之后,黎某到BY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2013年2月28日,被告人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13年3月19日被执行逮捕。2013年4月,本案在BY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承办经过:
  广东HM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3月1日接受黎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杨律师作为诈骗案件中黎某的辩护人。接案后,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所有案卷材料,杨律师为被告人作罪轻辩护。

1、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定性无异议;

2、被告人黎某具有自首情节,具有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3、被告人黎某真诚悔罪,且能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4、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赔,获取被害人的谅解;

……

判决结果:

BY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黎某得以获得轻判,法院认定黎某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及其家属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对杨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感谢。

 

执业机构: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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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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