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疑惑的判决书

时间:2008-09-08 15:18:38  作者:宋铁军  文章分类:办案手记

      07年8月9日代理了一件离婚案件,在当地法院开的庭。我是被告男方的代理人。原本一件简单的离婚案件却“人为的”变得复杂起来,历经二次开庭,才有了一个结果。可结果的出乎意料却又令这起案件变得疑点从从。     案情是这样的,原告(女方)1999年与男方结婚,并生有一男孩。婚后在男方父母的资助(女方一分钱未拿)下买了一套住房和两辆汽车。现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原告起诉要求离婚,主张房产和孩子全部归自己。     这里对于离婚双方没有异议,但房产和汽车双方争议很大。对于细节这里不想说得过多。我只想对法院判决所体现的不公说明一下。     首先,我方(被告)向法院提交了13份证据(含4名证人出庭证言),这些证据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证明体系,足以证明我方有利抚养孩子的事实。可是法院却在判决中对上述这些证据居然只字未提,没有认定我方的一份证据。这是令人非常疑惑的。     另外,在适用法律上,对于我方有明确依据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判决中根本就没有采纳。这是令我非常感到意外的。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现在是如此之过度膨胀,对于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事实都可以用所谓的自由裁量权来判定。这样的做法令我们律师真是感到无助和失望。自由裁量权如此滥用无疑造成了法律的不公,滋生了司法腐败的蔓延。也正是我手中拿到的这份令人疑惑不解的判决书的原因吧!     面对如此不公的判决书,我已没有任何退路,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我已经准备上诉。尽管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小,但我至少相信一点法律终究是维护正义的,尽管在维护正义的路上会十分艰难!
执业机构: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经济仲裁 公司清算 企业改制 破产解散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商帐追收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宋铁军律师 > 宋铁军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