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28 20:28:40 文章分类:办案手记
08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对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的全面修改。应该说这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使老百姓申冤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同时也使律师代理再审案件有法可依,在客观上也使法院的审判人员感受到了压力,使其慎重对待案件,严防错案冤案的产生。国家立法者的本意往往都是美好的,但关键是具体落实到各地法院的执行情况的好坏就很难说了。这次有机会代理再审案件,算是亲身感受了辽宁省高院对申诉案件的施行情况。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再审案件的办理应该是比较重视,单独就此事设立了办事机构和办事地点。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内,每周一到周四是申请再审案件的接待日。以前就听说每天申请再审案件的人非常多,人山人海,这回亲自去了算是体验到了。听一起来的人说这里每天凌晨四点钟就有来排队的,(因为每天由于人数多过,法院是限制申请再审的人数的,一天仅能受理70个左右,发号就发100个。)所以这个排队等号就成了你当天能否办事的首要前提了。排队领了号第二步就是填写再审案件申请表了,将此案的基本信息和程序上内容依依进行填写,之后交到一楼的等级窗口等待。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你拿着申请表和再审材料到二楼的办事窗口接受经办案件法官的询问了。在和法官一对一的交谈中,是你发挥水平的时候了。法官非常详细的审查你提供的再审申请和手续材料以及提供的证据,对每一项都会向你询问案情,而作为申请再审的你不但要及时回答法官的问题,还要主动介绍案情,说服法官这个案件是存在问题的,是符合再审条件的。经过这第三步之后,你会发现大部分的再审申请人都会因种种的问题而被淘汰下来,法官拒收其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而能被收下的再审申请是很少的。还好,我代理的案件再审申请被法院预受理了。
漫漫的再审之路总算是迈出了一小步,以后的艰辛我很清楚,但既然启动了这个艰难的维权程序就要坚强的走下去。因为我始终相信正义终究是要战胜邪恶的,法律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