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1-23 14:16:10 作者:宋铁军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时间过得飞快,当主任告诉大家开始准备2009年的工作总结时,惊讶的我才想起原来2009年在无声无息中已经悄然而过。是该要总结总结自己这一年的得与失了。
回顾整个2009年,自己最大的感受总结起来一个词:“忙碌”。套用“小沈阳”的一句经典小品台词就是:“我这一年啊,背个小包啪啪地就是个走,走的我可累可累的了。”不过我和小沈阳的区别是他背包啪啪地是各处遛的,而我是背包啪啪地出差到全国各地办案。是干正事!统计了一下2009年我总共出差28次,乘飞机飞行次数56次,办案足迹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北京、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贵州共11个省份。上述这些地方的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朋友们给我起了个绰号叫“空中飞侠”。因为几乎每次朋友给我打电话时我基本上都是在外地出差。不过我对此并没有任何怨言,飞了一年,忙碌了一年,我通过大量案件的办理又学习了一年,又成熟了一年,这是好事。这里我要感谢主任给我创造这样的条件让我有机会飞的更高。
2009年,总共经办了共36件案件。其中民事案件34件、商事仲裁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中合同纠纷案件19件、劳动争议案件8件、不当得利案件1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件、票据公示催告案件1件、申请执行案件4件。结案案件25件。未结案件11件。已结案件胜诉率92%。已结民商事案件24件中通过诉前和解、诉讼中和解撤诉和调解结案的案件有12件。占结案民商事案件的50%。
自己收获之处:
一、处理非诉和解案件和诉讼调解案件的能力得到提高
现代律师业的发展趋势是律师的业务范围将由传统单一的诉讼领域向多样化的非诉讼领域发展。衡量一个律师全面能力的好坏也不只是看律师一年办理多少个诉讼案件,判决胜诉率是多少。而是要考量律师在接到案件后能否通过非诉协商或进入诉讼程序后能否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了解结案。这不仅是当前社会背景下在法治领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金融危机背景下当事人双方以及法院所渴望的。律师通过非诉协商和诉讼中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的好处很多,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对方内心里是不愿意通过走法院判决形式解决问题的。他们希望律师能通过协商方式与对方形成共识,和气解决问题。律师通过非诉协商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谈判桌上,即达到了委托人的要求,又不伤对方和气,双方还能继续保持经济往来。退一步说即便诉前未达成和解,进入到诉讼程序后,通过律师与对方的沟通仍然可以以和解方式的撤诉或申请法院调解,最终以撤诉或调解的方式结案。达到了委托人逾期目的,为委托人减少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更为重要的是从法律角度上看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结案不用经过二审程序,如果对方不履行文书义务,则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调解结案比较判决结案最大的优势和便利。从法院的角度来看,法院每年的案件都呈现井喷式的增长,尤其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最为严重的2009年。法官手中大量的待审案件使得法官们也希望自己经办的案件能尽可能多的以撤诉、调解的方式结案,减轻自己的压力。同时受高层政策影响,法官每年也都有调解案件的任务指标,所以法官是非常愿意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从律师的角度来说,以非诉协商和诉中和解、调解的方式办理案件符合现代律师行业发展的要求,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我看来律师办理一件非诉协商和诉中和解、调解的案件其业务量一点也不亚于办理一件诉讼判决的案件。而且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但自身的法律业务能力得到了巩固,谈判协调沟通的交际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这是非常重要的。更何况律师的代理费和诉讼判决结案的代理费是一样的。(而在南方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的代理费甚至要高于诉讼判决案件的代理费)。我这一年办理的所有民事案件,都是先采取与对方协商沟通的方式,必要时甚至到对方所在地进行面对面的谈判。能在这个阶段解决就在这个阶段解决。双方达成和解。如果解决不了在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也不放过每一个继续协商沟通的解决机会,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则仍通过和解方式撤诉或调解结案。通过这一年案件办理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例:大连苏尔寿与山东魏桥和北京思诺迪合同代为权纠纷案件近700万标的调解结案)也使自己的综合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独立处理问题、灵活应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09年是自己正是执业的第二年,也是给主任担当助手的第三年。较之08年自己最大的提高就是接到案件后独立思考解决的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面对标的额过百万的大案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力的大案时,自己不觉得慌张而不知所措从何下手,冷静地思索后慢慢的拿出处理案件的思路和方案,尽管有时可能并不完善,但我不再向以前那样面对大案六神无主,紧把主任这个“拐棍”不放了。
另外在谈判中以及庭审中面对突发事件的灵活应变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这个需要自己去感悟,不是老律师告诉你你就能学会的。这需要通过办理案件不断的积累和领悟才能掌握。
三、逐渐明确了自己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
也许是给主任做助理的先天有利因素,通过这三年的案件办理和学习,使我逐渐坚定了自己以后在合同法、公司法、企业破产管理法这方面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尽管发展的道路是曲折也是异常艰苦的,但我始终相信一点:凭我的能力只要自己努力到了就一定能有所成功。
自己的不足之处
一、业务学习时间需要加强
在我看来,无论以后律师行业发展到何种阶段,律师自身法律方面业务能力的高低是其能否在律师行业立足之根本。因此无论律师干得如何如何出色,只要他不思进取,荒废业务学习,那么他迟早会被律师行业所淘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既是自然界万物生存的规则,也是律师行业不变的法则。很遗憾自己这一年看书的时间很少,对于向我们这样年轻的律师来说,必需要强化自身的业务本领。如何强化只有通过学习学习再学习这样唯一的方式来进行。所以在2010年里我会强化自身业务学习,保证每天至少抽出半个小时来看书。你弥补不足。
二、拓展客户方面还需加强
主任给自己的政策就是在完成主任案源案件的情况下,积极拓展开拓新的客户。我也深知,律师想要发展立足没有稳定的客户是不行的。自己2009年也加大的网络宣传的力度(开办了付费的个人网站),但这样的方式力度还远远不够。多与人接触,多参加社交活动,认识尽可能多的人才会让你和潜在客户接触的机会更多。自己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在2010年需要加强。总之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推销自己、宣传自己,这是我2010年拓展客户方面的重中之重。
三、心态仍显急躁,需要调整
这是一个老问题,去年也提到过。自己承认是个急性子,在工作中这是个优点,但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这有时就是个缺点了。沟通需要讲求技巧和艺术,有时甚至需要已退为进,能屈能伸。自己也深知这一点,而且从2003年参加工作到进入律师行业以来,自己也逐渐地把自己心态急躁脾气不好的缺点进行了改正。应该说是在一点一点往好的方向发展。但力度还是不够,遇事有时仍显心态急躁,这是自己仍需要改正的地方。
总结2009年自己的得与失,吸取这一年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为2010年更好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展望2010年,这是21世纪第二个十年轮回的开篇之年。古人云:三十而立。2010年我将年满30岁,这年我将升格成为父亲,愿喜得贵子的好运能让我在2010年中工作顺利,更上一层楼,真正地成为一名三十而立的“存爷们”。最后祝大家在2010年里事业、生活、家庭各方面都虎虎生威!必需的!
总结人:宋铁军
2010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