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居 协 议

时间:2009-07-07 16:41:03    文章分类:文书范本

分  居  协  议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分居,时间为     个月。
  二、分居期间,位于         处的住房归甲方居住,乙 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三、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各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四、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潍坊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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