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获精神损害赔偿金仅此一项10万元

时间:2013-03-04 14:08:37  作者:曹恒民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外地农民张某在北京的一起事故中被碰身亡,一年多来,没有任何责任人出面。张妻因此留下昏厥后遗症,女儿辍学,年迈的父母病上加病。曹律师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代理起诉侵权人120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法院全部支持了该精神损害赔偿,给当事人较大抚慰。这是曹律师代理诸多案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最多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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