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04 10:48:54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2011年07月04日 09:09
来源:凤凰网财经
凤凰网财经:中国现在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这种情况下谈土地的私有化,体制上会不会有一些困难?
蔡继明:这个不能误解,我们谈土地私有化,并不是说全盘私有化。
为了更确切的表达,或者说为了避免人们误解,应该说是土地制度多元化。不排除一部分土地继续实行国有,集体所有,但是有些土地就可以实行私有,比如说宅基地,非公益性的土地,没有必要一定要实行国有。只要符合规划就行。用规划来管制土地,而不是用所有权来管制土地。
这样一个改革的动议和我国目前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不矛盾。本来宪法就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多元所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而且宪法和物权法都明确提出,既要发展公有制经济,也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既要保护公有财产,也要保护私有财产。
所以土地是一部分私有,我们不提私有化,因为有人一理解私有化就是全盘。吴邦国委员长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也强调几个“不搞”,其中就讲到不搞私有化。他说的“不搞私有化”,实际上指的是不全盘私有。并不等于不搞多元化。现在的非公有制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过了公有制经济。
从宪法的角度来说,宪法在总纲里面谈到中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生产资料的多元所有制。在城市里边,也允许有非公有制经济大量的存在和发展。如果我们把土地制度做一个调整,由原来的单一公有制变成多元所有制,甚至也可以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这个并不违反宪法。
凤凰网财经:中国如果现在推行土地私有化,您认为具体的操作步骤应该是怎么样的?
蔡继明:具体的操作步骤上,可以先从宅基地做起。
其实农村的宅基地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私有的属性,只不过我们还给了他很多权能的限制,比如说转让、抵押,包括小产权房等等。我们限制它的交易,这个把它取消就可以了。当然取消了不等于放松管制,从土地用途规划上进行管制,产权交易上可以放开,这是宅基地。
城市里面的宅基地呢,也面临着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将来70年之后怎么办?
改革开放已经33年了,有的本来就是50年的使用期,再过10年、20年就到了。到底宅基地要不要再付费呢?这个都影响到住宅的价值,影响到住宅的产权交易,所以早一点明确的好。城市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保持国有,但是要赋予它永久的使用权。
其他非公益性的土地,可以继续保留公有,也可以经过协商,比如说买断。如果愿意,可以把永久使用权买下来。政府没有必要控制很多土地,政府控制用途就行了。至于产权和交易,那就按照市场规则,对土地市场加强管理,允许自由的交易。我想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土地都实行这种所有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