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网》有一篇文章,题目是“一位三陪女在法庭上的精彩陈述”,确实非常精彩。一开头就是“作为一名三陪女,站在这个‘庄严’的法庭上我感到羞耻。”文中的“庄严”两字,是加了引号的。这位三陪女继续说:“我从事过长达5年的卖淫生涯,又给市委书记XXX做过两年的‘二奶’(也可能是三奶、四奶)。但是,做三陪女决不是我的心愿,我之所以走上这条路,实在是生活所迫。我上有年逾八旬的奶奶,下有年幼无知的弟弟。奶奶要养老,弟弟要读书。然而,我和爹娘披星戴月在田里劳动一年,全年的收获不够上缴乡里的税费、村里的提留。一旦不能按时上缴,乡干部就来家里捉鸡、牵羊、拉粮食。我进城当保姆,被主人强奸却无处诉说,从此以后,才破罐子破摔。请问,作为一名农家的弱女子,为了生存,除了我自己的青春,我们还能卖什么?”
让人震撼的是最后一句话:“今天在座的人里,有好几位曾是我以前的顾客,现在却来审判我!”三陪女话音刚落,审判长便疯狂大叫:“给我押出去!”
以上看出,三陪女是生活所迫,是体制所迫,是官府逼良为娼。网民们总结出警察、记者热衷于曝光卖淫女的几条原因:第一,警察抓妓女没有任何风险,还可以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第二,抓卖淫嫖娼,可以得到大批罚款,收入丰厚;第三,可以显威风、充大个,享受把弱者踩在脚下的快感;第四,观看免费的真人黄色录像,满足自己的窥私欲;第五完成任务,增加成绩,加官进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