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如代理人高富国律师18653151489主张的虽然《PP来往帐明细》中载明“PPHJ”未付款94044.02元,但该对账单的形成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ZJ的签字时间为2007年8月5日,此时ZJ的签字已无权代表HJ机床厂,DL公司... 查看全文>>
山东省LS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 01 1)SU民一初字第96号 原告(反诉被告):山东YM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 组织机构代码:16857832—4。 法定代表人:GS,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XZ,公司... 查看全文>>
高富国律师征集意见 拟上书最高法院就固定价格施工合同风险幅度提出司法解释立项建议 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定固定价格合同后施工企业的风险责任过重、2008年上半年建材价格异常波动和法释[2004]14号第22条规定过...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