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深圳某局退休干部彭某以合作办学为名与江西毛某\吉林王某取得联系,利用当地大学师资办学,彭某收取学费一百余万,后校方看出里面陷阱提出终止合作,学生要求退学费,此时彭某突然消失,毛某\王某成为替罪羊.毛\王四处寻找彭某.2005年王某突然得知彭某在深圳,于是联合江西的毛某等7人一起到深圳将彭某骗出并绑架到江西.彭某答应给家里打个电话让老婆先汇50万过来,老婆孩子听到电话后觉得蹊跷,立刻报了警.深圳南山公安局CID接警后以绑架罪立案侦察,经某副市长批准后,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在江西把彭某解救并抓获王某等人.
法院判决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6]深南法刑初字第895号.经本律师辩护,采纳了本律师意见,以非法拘禁提起公诉,主犯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