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11 13:49:53 文章分类:维权日志
王某和谢某结婚后共同购买房屋一套,没有贷款,一次性交付房款,但是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产权证。现在,女方王某要求离婚,那么,共有的房产在离婚时会进行分割吗?
按照婚姻法的解释,房屋属于共有,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一般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该房屋虽然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是,王某和谢某二人均有完全所有权。对此,双方没有任何争议,王某和谢某只对房屋的归属有争议的,可以按照婚姻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进行分割。即: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