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13 16:29:46 作者:牛春芳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按语:“法官为什么不听我讲道理?对方真的花钱找关系了吗?法官好像很讨厌我,经常打断我说话?我要去投诉这个不听我讲道理的法官。。。请律师就是帮助我讲道理,其实我自己也会讲道理!你看那个港台片的律师们在法庭上滔滔不绝就胜诉了!我都在网上研究法律很深了。。。”
经常听到当事人有上述的抱怨,也明白抱怨的症结,只是因为忙忙碌碌的日常事务导致我无暇公开在网上澄清当事人对法官如此深厚的误会。资深律师均有感于法官审理案件的高效率,亦很同情法官每个月几百个案子的苦衷,所以大多数律师都会在庭上用证据帮助法官理清思路,尽量帮助法官,绝不会用没有证据的大道理来骚扰法官。业内同行早已深谙此道,但是当事人~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尤其是半斤八两的当事人,真是令法官头疼,令律师头疼。他们要么误以为多说话就会胜诉,要么误以为递交一系列网上下载的法律条文就能胜诉。岂不知,打官司打的却是证据,无论是刑民案件,还是行政经济案件,没有清清楚楚的事实,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哪个法官胆敢轻易下判决?!
律师对当事人每次的咨询,几乎都是一场普法谈话啊!谈话伊始,当事人没有承认自己不懂证据的,但是当律师深究之:1.证据的定义;2.证据有哪些形式;3.证据在程序上起哪些作用。。。当事人方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外行,意识到自己原来上网查了那么久的资料仍然是外行!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律师证不只是上网查查法律条文就能获得的;律师不只是谈大道理的;法律不只是零零散散的几个条文。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是一个体系,是一张知识的网。律师既要熟悉法律的广度,又要钻研法律的深度。
有的当事人过于自信自己的网络“法律知识”,致使自己败诉后大骂法官,却不知反省自己。法官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在宝贵的庭上时间专门普法,向当事人讲解“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即,用证据说话的道理!”而耽误审案子的时间。所以,庭上忙忙碌碌的法官只好制止当事人没有证据的喋喋不休,或者怕当事人投诉,虽然不制止其连篇的废话但是却不计入庭审笔录。
律师却有义务向当事人普法,令其明白自己根本就是法律外行汉的真相,从而负责任地说服当事人委托律师,运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去代理其案件,避免浪费法官宝贵的庭上时间,避免当事人自以为必然胜诉却因没有证据败诉而大骂法官的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