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以无责拒赔,本律师代理索赔,一、二审安全支持诉讼请求

时间:2012-03-07 17:11:57  作者:邱林杰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沈某投保特种车辆保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船主原因导致翻船,挖掘机落水,驾驶员死亡,挖掘机发生修理费用、施救费达30多万元。地方海事局认定船主负主要责任。后保险公司拒赔,沈某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经律师设计诉讼方案,提出多项赔偿要求,总额超过沈某当初向保险公司主张的数额,经过竹山县人民法院(2011竹民二初字第86号)、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十民终字第697号)判,全额支持了本律师的诉讼请求!!

    现在正考虑再次起诉该保险公司迟延赔偿造成的损失,这方面已在相关案例支持!!!

执业机构: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北 十堰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银行保险 工程建筑 招标投标 公司并购 消费维权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邱林杰律师 > 邱林杰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