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07 17:11:57 作者:邱林杰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沈某投保特种车辆保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船主原因导致翻船,挖掘机落水,驾驶员死亡,挖掘机发生修理费用、施救费达30多万元。地方海事局认定船主负主要责任。后保险公司拒赔,沈某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经律师设计诉讼方案,提出多项赔偿要求,总额超过沈某当初向保险公司主张的数额,经过竹山县人民法院(2011竹民二初字第86号)、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十民终字第697号)判,全额支持了本律师的诉讼请求!!
现在正考虑再次起诉该保险公司迟延赔偿造成的损失,这方面已在相关案例支持!!!
